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二)

引言

繼上一篇文章 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一) ,我再解釋多一點理論框架,以更有力的抵擋後現代詮釋學的衝擊,還有建構合乎基督教信仰的詮釋學。

這文章的論述,主要是參考和總結了《神學詮釋學》一書,再加上我一些理解。
(笵浩沙著。左心泰譯。《神學詮釋學》。台北:校園,2007。)

因為我是節錄了書中的結論,如果你要理解完整的論述請找原著來看。還有這也是很理論的,你看完也不知道具體要如何釋經,不過你會多了一些框架和信念,保守你在詮釋聖經的路上不致迷失。

詮釋學的不同範疇和概念

作者在書中提出了很多三重特性,我加上一些簡單解釋,讓你對詮釋學的不同面向有一點印象。

(頁583)
(一)文學三角:作者、文本、讀者;
(二)傳統的哲學研究三分法: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
(三)從以上這些哲學延伸出來的三個重要解釋議題:詮釋學實在論、詮釋學理性、詮釋學責任;
(四)言說行動的三部分:措詞、語內表現、語外表達;
(五)三種主要的基督教教義:創造、道成肉身/晵示、成聖;
(六)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

(一)文學三角:作者、文本、讀者;

在詮釋學中,作者、文本和讀者三個最重要的元素。

  • 作者:在後現代思想中,會質疑作者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寫什麼。作者的想法會否其實是受制於所屬群體和文化的意識形態?作者不再是穩定的主體,不是意義的創造者,而是被不同力量所滲透的心靈(生物、心理、經濟、政治),並被這些力量所塑造及控制(頁103)。所以,在後現代的角度,「作者已死」。
  • 文本:文字的意義其實不是很穩定。文字本是符號(signifier,借用索緒爾的術語),用來指向所描述之物(signified),但兩者之間的對應其實並不完全準確。對於什麼是「紅色」,你我都可以有分歧,何況對「愛」、「自由」等字詞的理解?就算你查字典,其實也只是有符號來解釋符號。而且不同時代的人對同一個詞語的理解也在不斷變化,我們真的能知道一千年前的文本上的符號是什麼意思嗎?因此,在後現代的角度來看,文字不再是意義的有效載體,「文本已死」。
  • 讀者:讀者就是嘗試理解文本和解釋文本意義的人。在後現代思想中,讀者其實也不客觀。每個人都帶著不同的「眼鏡」、有立場、有框框,讀者也深受自己的背景、文化、所屬群體的影響。而且,讀者真的能毫無私心嗎?很多人都利用聖經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客觀和中立的詮釋真的可以做到嗎?因此,在後現代角度看來,「讀者已死」。

在這種後現代的攻勢下,作者、文本、讀者都死掉了,詮釋學變成一片廢墟。要重建能抵抗後現代詮釋學的基督教詮釋學還有可能嗎

(二)傳統的哲學研究三分法: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

(三)從以上這些哲學延伸出來的三個重要解釋議題:詮釋學實在論、詮釋學理性、詮釋學責任;

作者從三個哲學範疇來回應

  • 形而上學:這是關於「實體」是什麼的哲學範疇,探討什麼是真實存在的。放到詮釋學中,就變成詮釋學實在論。作者擁抱的立場是批判實在論,以修正簡單實在論,和對抗非實在論。簡單實在論相信按字面意思簡單理解文本就可以,但在後現代思想提醒我們這很容易犯錯,所以我們也應修正簡單實在論。但我們也不應走向極端,認為文本中的意義根本就不再存在了,這是非實在論的想法。所以中間的第三條路就是批判實在論,相信意義還是存在,只是我們不容易理解得到,要用批判過程逼近它。(更多批判實在論的解釋,請參考 如何在後現代世界中討論信仰和社會議題 一文)
  • 認識論:這是探討怎樣能獲知真理的哲學範疇。放到詮釋學,就變成了詮釋學理性,即是探討如何以實際和具體方法去詮釋一段文字。作者相信即使我們不能再以簡單的方法從字面得到文本意義,但我們仍可透過對日常用語和文字溝通的研究,找到相對客觀和理性的詮釋學方法論,雖然這方法可能非常複雜。而作者認為現有的語言意義理論中,最好的是約翰.塞爾的言語行動理論。(有關更多言語行動理論的解釋,請參看 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一) 一文)
  • 倫理學:這個哲學範疇,是要探討人們在不同處境下,什麼行為是應當的,什麼行為是不應當的。若放在詮釋學中,便成為了詮釋學責任的問題。這是指作為讀者,對著一個文本應有的道德責任,我們不應隨己意去操縱和詮釋文本。

作者討論這三個範疇,是為要在後現在詮釋學的攻擊下,復活作者、文本和讀者。不過你要留意,作者也引用George Steiner的話:「詮釋學之爭其實是神學之爭」(頁55),意思是我們相信意義存在,其實歸根究底是因為相信創造意義的神是存在的。作者又借用奧古斯丁的話:「你必須先暸解才能相信;但你必須要先相信才能暸解。」所以在後現代的非實在論和作者的三一詮釋學之間,壓根底是不能用理性分析去決定對錯或推翻對方,最終也是取決於你的信念。在「作者、文本、讀者皆已死」以外,作者也建構了一個合理可行的詮釋學路線,可簡單總合為以下的「解釋者信經」:我信詮釋學實在論、我信詮釋學理性論、我信詮釋學責任論。(頁57)

(四)言說行動的三部分:措詞、語內表現、語外表達;

言語行動理論認為,一個言語溝通行動可分成三個層面來分析,我這裡就不多解釋了。

(五)三種主要的基督教教義:創造、道成肉身/晵示、成聖;

(六)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

這是作者的三一詮釋學的神學基礎。

  • 聖父是意義的創造者,祂不會受任何意識形態或外在條件所影響,所以祂是真正的作者;
  • 太初有道(Word),聖子本身就是一個文本。上帝為要與人溝通,便道成肉身,以人類能接受的方式去呈理自己,這便是一個真正而有效的溝通行動,這是一個真正的文本;
  • 聖靈能光照信徒,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真理。因為有聖靈,所以我們才有能力撇開私心和偏見,以合呼上帝的方式來詮釋聖經。所以聖靈能幫助信徒成為真正的讀者。

因著三一上帝的存在,詮釋學才成為可能,這便是作者三一詮釋學的神學基礎。

除了以上的框架,作者還提出了兩種詮釋上的必死之罪(驕傲與怠惰),以及基督教詮釋學的兩種重要品德(謙遜和堅信)。我下面直接把作者的文字節錄出來,我想大家都能體會到作者的意思。

解釋者的罪有兩種:驕傲與怠惰。……驕傲這解釋之罪……帶著不同的面具出現。無論是保守派或自由派,都有可能犯下驕傲之罪,因為驕傲是不分政黨或宗派。驕傲之所以是讓解釋者腐敗的力量,有以下原因。首先,它慫恿我們,讓我們以為自己已經獲悉正確意義,即便我們仍未盡力恢復其意義。驕傲通常不善聆聽:它就是知道。……驕傲重視的是自己的聲音,但卻漠視他者的聲音。鑑此,這也可能是基要主義者最主要的試探,因為確切性乃基要主義汲汲追求的目標。(頁592)

然而,正如筆者之前所說的,驕傲並不偏心。詮釋學理論的極端左派份子也受驕傲的影響。詭異的是,不只是確切性有可能成為我們的驕傲,懷疑主義也不例外。的確,這兩者的差別有時候並不明顯一一尤其是當懷疑主義者堅稱我們無法知道任何事情的時候。(頁592-593)

解釋性怠惰就像是解釋性驕傲的另一面,是它的邪惡雙胞胎兄弟。驕傲過早宣稱得悉知識,怠惰則過早宣稱文學知識是不可能獲悉的。解釋性驕傲忽略讀者的有限,解釋性怠惰則忽視人類的自由和責任。我們千萬不能搞錯:解釋性怠惰的致死性並不下於驕傲之罪,因為怠惰讓我們不關心、不在乎,也不產生行動。……如果神學右派的人自己不解釋,反倒依賴其他東西一一聖靈、電視台牧師丶老師一一 來告訴他們文本有什麼意義,那麼他們確實是懶惰的。同樣地,神學左派的人若不以最佳解釋為目標,而單單滿足於某種過盛的紛亂(且互相矛盾)詮釋,那麼他們也是怠惰的。因此,解釋性怠惰和解釋性驕傲都同樣忽略他者的聲音。(頁593)

「基督教把詮釋學給了這世界」(語出布伯)。更進一步的說,筆者認為就意義和解釋的辯論來說,基督教的獨特貢獻最能夠藉由「謙遜與堅信的詮釋學」表達出來。(頁593)

為何與謙遜有關?……謙遜看到眞正的限制所在,也因此擊敗驕傲。由於謙遜明白解釋者並非意義的創造者,而是接受意義的人,便能實際地看待詮釋學的目標和對象,也自然成為詮釋學實在論的盟友。對認識論(即承認人類墮落本質的批判理性)和倫理學(即主張我們對他者擁有義務的責任感)而言,謙遜也十分重要。簡言之,謙遜是一種美德,不斷地提醒解釋者說自己有可能是錯的。(頁594)

當神按造自己形像造人時,衪也賜下溝通能動性的尊榮。人類受造的設計藍圖包括能夠透過口語溝通達到瞭解一事。難道我們不是因為以為聽者能夠瞭解我們,所以我們才會跟他們溝通的嗎?雖然我們會對語言的不足感到沮喪,但絕不要讓它阻止我們享受語言的能力。「堅信詮釋學」鼓勵讀者勇於溝通。所有知識都從信念開始?但不一定以信念結束。因此,堅信詮釋學代表某種信仰,意即由追求文學知識而產生的解釋美德,同樣也可以成為獲悉意義的可靠工具。(頁596)

詮釋學同是謙遜及堅信。我們必須以建設性張力的方式,同申這兩種特性。若只強調其中一項,很快便將淪入兩種解釋必死之罪的其中一種。因此,讀者的情況與信徒相仿一一既是聖徒也是罪人。救贖論如此,詮釋學也無不同;……他必須確信文學知識和瞭解是有可能發生的,但不能就此以為達到瞭解並不困難。相反地,我們必須持續堅守意義和含義,因為我們對於他者聲音的義務是無限的。(頁596-597)

然而,無論是站立(standing)或站在其下(understanding),都不是解釋的結語。跟隨才是。教會應該是一群謙遜但堅信的解釋者信徒,其良心被聖靈所燃燒和封印,並被聖道所俘獲,而他們的評論與群體不斷地尋求體現文本的意義及含義。當讀者以禱告的心致力於文本研究時,當讀者以自由但負責任的態度解釋時,當讀者力行意義的路線時,他們便會漸漸地被更新成為像聖經見證的終極對象一樣。那些以這種活潑有力之方式站立的人,不但能夠瞭解(understand),也能夠堅持到底(withstand),並完成聖道之見證者與殉道者的召命。這些人便是解釋者信徒;他們跟詩篇作者一樣,拿起書本,起來行走: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頁598)

 

(文章轉載自https://paulsideas.com/2017/02/01/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