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二)

引言

繼上一篇文章 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一) ,我再解釋多一點理論框架,以更有力的抵擋後現代詮釋學的衝擊,還有建構合乎基督教信仰的詮釋學。

這文章的論述,主要是參考和總結了《神學詮釋學》一書,再加上我一些理解。
(笵浩沙著。左心泰譯。《神學詮釋學》。台北:校園,2007。)

因為我是節錄了書中的結論,如果你要理解完整的論述請找原著來看。還有這也是很理論的,你看完也不知道具體要如何釋經,不過你會多了一些框架和信念,保守你在詮釋聖經的路上不致迷失。

詮釋學的不同範疇和概念

作者在書中提出了很多三重特性,我加上一些簡單解釋,讓你對詮釋學的不同面向有一點印象。

(頁583)
(一)文學三角:作者、文本、讀者;
(二)傳統的哲學研究三分法: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
(三)從以上這些哲學延伸出來的三個重要解釋議題:詮釋學實在論、詮釋學理性、詮釋學責任;
(四)言說行動的三部分:措詞、語內表現、語外表達;
(五)三種主要的基督教教義:創造、道成肉身/晵示、成聖;
(六)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

(一)文學三角:作者、文本、讀者;

在詮釋學中,作者、文本和讀者三個最重要的元素。

  • 作者:在後現代思想中,會質疑作者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寫什麼。作者的想法會否其實是受制於所屬群體和文化的意識形態?作者不再是穩定的主體,不是意義的創造者,而是被不同力量所滲透的心靈(生物、心理、經濟、政治),並被這些力量所塑造及控制(頁103)。所以,在後現代的角度,「作者已死」。
  • 文本:文字的意義其實不是很穩定。文字本是符號(signifier,借用索緒爾的術語),用來指向所描述之物(signified),但兩者之間的對應其實並不完全準確。對於什麼是「紅色」,你我都可以有分歧,何況對「愛」、「自由」等字詞的理解?就算你查字典,其實也只是有符號來解釋符號。而且不同時代的人對同一個詞語的理解也在不斷變化,我們真的能知道一千年前的文本上的符號是什麼意思嗎?因此,在後現代的角度來看,文字不再是意義的有效載體,「文本已死」。
  • 讀者:讀者就是嘗試理解文本和解釋文本意義的人。在後現代思想中,讀者其實也不客觀。每個人都帶著不同的「眼鏡」、有立場、有框框,讀者也深受自己的背景、文化、所屬群體的影響。而且,讀者真的能毫無私心嗎?很多人都利用聖經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客觀和中立的詮釋真的可以做到嗎?因此,在後現代角度看來,「讀者已死」。

在這種後現代的攻勢下,作者、文本、讀者都死掉了,詮釋學變成一片廢墟。要重建能抵抗後現代詮釋學的基督教詮釋學還有可能嗎

(二)傳統的哲學研究三分法:形而上學、認識論、倫理學;

(三)從以上這些哲學延伸出來的三個重要解釋議題:詮釋學實在論、詮釋學理性、詮釋學責任;

作者從三個哲學範疇來回應

  • 形而上學:這是關於「實體」是什麼的哲學範疇,探討什麼是真實存在的。放到詮釋學中,就變成詮釋學實在論。作者擁抱的立場是批判實在論,以修正簡單實在論,和對抗非實在論。簡單實在論相信按字面意思簡單理解文本就可以,但在後現代思想提醒我們這很容易犯錯,所以我們也應修正簡單實在論。但我們也不應走向極端,認為文本中的意義根本就不再存在了,這是非實在論的想法。所以中間的第三條路就是批判實在論,相信意義還是存在,只是我們不容易理解得到,要用批判過程逼近它。(更多批判實在論的解釋,請參考 如何在後現代世界中討論信仰和社會議題 一文)
  • 認識論:這是探討怎樣能獲知真理的哲學範疇。放到詮釋學,就變成了詮釋學理性,即是探討如何以實際和具體方法去詮釋一段文字。作者相信即使我們不能再以簡單的方法從字面得到文本意義,但我們仍可透過對日常用語和文字溝通的研究,找到相對客觀和理性的詮釋學方法論,雖然這方法可能非常複雜。而作者認為現有的語言意義理論中,最好的是約翰.塞爾的言語行動理論。(有關更多言語行動理論的解釋,請參看 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一) 一文)
  • 倫理學:這個哲學範疇,是要探討人們在不同處境下,什麼行為是應當的,什麼行為是不應當的。若放在詮釋學中,便成為了詮釋學責任的問題。這是指作為讀者,對著一個文本應有的道德責任,我們不應隨己意去操縱和詮釋文本。

作者討論這三個範疇,是為要在後現在詮釋學的攻擊下,復活作者、文本和讀者。不過你要留意,作者也引用George Steiner的話:「詮釋學之爭其實是神學之爭」(頁55),意思是我們相信意義存在,其實歸根究底是因為相信創造意義的神是存在的。作者又借用奧古斯丁的話:「你必須先暸解才能相信;但你必須要先相信才能暸解。」所以在後現代的非實在論和作者的三一詮釋學之間,壓根底是不能用理性分析去決定對錯或推翻對方,最終也是取決於你的信念。在「作者、文本、讀者皆已死」以外,作者也建構了一個合理可行的詮釋學路線,可簡單總合為以下的「解釋者信經」:我信詮釋學實在論、我信詮釋學理性論、我信詮釋學責任論。(頁57)

(四)言說行動的三部分:措詞、語內表現、語外表達;

言語行動理論認為,一個言語溝通行動可分成三個層面來分析,我這裡就不多解釋了。

(五)三種主要的基督教教義:創造、道成肉身/晵示、成聖;

(六)三一神:聖父、聖子、聖靈。

這是作者的三一詮釋學的神學基礎。

  • 聖父是意義的創造者,祂不會受任何意識形態或外在條件所影響,所以祂是真正的作者;
  • 太初有道(Word),聖子本身就是一個文本。上帝為要與人溝通,便道成肉身,以人類能接受的方式去呈理自己,這便是一個真正而有效的溝通行動,這是一個真正的文本;
  • 聖靈能光照信徒,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真理。因為有聖靈,所以我們才有能力撇開私心和偏見,以合呼上帝的方式來詮釋聖經。所以聖靈能幫助信徒成為真正的讀者。

因著三一上帝的存在,詮釋學才成為可能,這便是作者三一詮釋學的神學基礎。

除了以上的框架,作者還提出了兩種詮釋上的必死之罪(驕傲與怠惰),以及基督教詮釋學的兩種重要品德(謙遜和堅信)。我下面直接把作者的文字節錄出來,我想大家都能體會到作者的意思。

解釋者的罪有兩種:驕傲與怠惰。……驕傲這解釋之罪……帶著不同的面具出現。無論是保守派或自由派,都有可能犯下驕傲之罪,因為驕傲是不分政黨或宗派。驕傲之所以是讓解釋者腐敗的力量,有以下原因。首先,它慫恿我們,讓我們以為自己已經獲悉正確意義,即便我們仍未盡力恢復其意義。驕傲通常不善聆聽:它就是知道。……驕傲重視的是自己的聲音,但卻漠視他者的聲音。鑑此,這也可能是基要主義者最主要的試探,因為確切性乃基要主義汲汲追求的目標。(頁592)

然而,正如筆者之前所說的,驕傲並不偏心。詮釋學理論的極端左派份子也受驕傲的影響。詭異的是,不只是確切性有可能成為我們的驕傲,懷疑主義也不例外。的確,這兩者的差別有時候並不明顯一一尤其是當懷疑主義者堅稱我們無法知道任何事情的時候。(頁592-593)

解釋性怠惰就像是解釋性驕傲的另一面,是它的邪惡雙胞胎兄弟。驕傲過早宣稱得悉知識,怠惰則過早宣稱文學知識是不可能獲悉的。解釋性驕傲忽略讀者的有限,解釋性怠惰則忽視人類的自由和責任。我們千萬不能搞錯:解釋性怠惰的致死性並不下於驕傲之罪,因為怠惰讓我們不關心、不在乎,也不產生行動。……如果神學右派的人自己不解釋,反倒依賴其他東西一一聖靈、電視台牧師丶老師一一 來告訴他們文本有什麼意義,那麼他們確實是懶惰的。同樣地,神學左派的人若不以最佳解釋為目標,而單單滿足於某種過盛的紛亂(且互相矛盾)詮釋,那麼他們也是怠惰的。因此,解釋性怠惰和解釋性驕傲都同樣忽略他者的聲音。(頁593)

「基督教把詮釋學給了這世界」(語出布伯)。更進一步的說,筆者認為就意義和解釋的辯論來說,基督教的獨特貢獻最能夠藉由「謙遜與堅信的詮釋學」表達出來。(頁593)

為何與謙遜有關?……謙遜看到眞正的限制所在,也因此擊敗驕傲。由於謙遜明白解釋者並非意義的創造者,而是接受意義的人,便能實際地看待詮釋學的目標和對象,也自然成為詮釋學實在論的盟友。對認識論(即承認人類墮落本質的批判理性)和倫理學(即主張我們對他者擁有義務的責任感)而言,謙遜也十分重要。簡言之,謙遜是一種美德,不斷地提醒解釋者說自己有可能是錯的。(頁594)

當神按造自己形像造人時,衪也賜下溝通能動性的尊榮。人類受造的設計藍圖包括能夠透過口語溝通達到瞭解一事。難道我們不是因為以為聽者能夠瞭解我們,所以我們才會跟他們溝通的嗎?雖然我們會對語言的不足感到沮喪,但絕不要讓它阻止我們享受語言的能力。「堅信詮釋學」鼓勵讀者勇於溝通。所有知識都從信念開始?但不一定以信念結束。因此,堅信詮釋學代表某種信仰,意即由追求文學知識而產生的解釋美德,同樣也可以成為獲悉意義的可靠工具。(頁596)

詮釋學同是謙遜及堅信。我們必須以建設性張力的方式,同申這兩種特性。若只強調其中一項,很快便將淪入兩種解釋必死之罪的其中一種。因此,讀者的情況與信徒相仿一一既是聖徒也是罪人。救贖論如此,詮釋學也無不同;……他必須確信文學知識和瞭解是有可能發生的,但不能就此以為達到瞭解並不困難。相反地,我們必須持續堅守意義和含義,因為我們對於他者聲音的義務是無限的。(頁596-597)

然而,無論是站立(standing)或站在其下(understanding),都不是解釋的結語。跟隨才是。教會應該是一群謙遜但堅信的解釋者信徒,其良心被聖靈所燃燒和封印,並被聖道所俘獲,而他們的評論與群體不斷地尋求體現文本的意義及含義。當讀者以禱告的心致力於文本研究時,當讀者以自由但負責任的態度解釋時,當讀者力行意義的路線時,他們便會漸漸地被更新成為像聖經見證的終極對象一樣。那些以這種活潑有力之方式站立的人,不但能夠瞭解(understand),也能夠堅持到底(withstand),並完成聖道之見證者與殉道者的召命。這些人便是解釋者信徒;他們跟詩篇作者一樣,拿起書本,起來行走: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頁598)

 

(文章轉載自https://paulsideas.com/2017/02/01/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二/)

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一)

後現代詮釋學動搖了我們的文字意義的尋常理解。特別是德希達的結構主義,令人覺得人人都可以隨意詮釋文字,變成詮釋上的無政府主義。

這同時也動搖了聖經的詮釋學。

基督徒常常都需要詮釋和應用聖經經文:靈修,小組查經,講道,聽道,門徒訓練,都離不開對聖經的詮釋。

到底牧師的詮釋是否一定對?牧師會否不自覺的把自己的意識形態和教會的傳統加入了自己的詮釋?但如果開放讓信徒參與詮釋,又如何避免變得任意而行,錯繆詮釋滿天飛?

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問題。不少青年信徒對聖經教導和神學,向牧者提出真誠的疑問,卻被只要求憑信心相信,要順服和尊重權柄,這只會讓真誠求問的信徒黯然離開教會。

所以,我們需要在解構主義和傳統的詮釋之間走出第三條路。

重提批判實在論(Critical Realism)的立場

我們相信有真理(實體或本體)的存在,也相信聖經的經文是有「唯一」的意義,但同時也留意到我們對這意義的理解很多時並不是常識和簡單的。我們很容易受自身文化和群體的影響而帶有前設,但這不代表真正的意義就不存在,而是要我們批判的面對我們的前設,尋求對真理的更準確理解。

(批判實在論的更多解釋,請參考 如何在後現代世界中討論信仰和社會議題 一文)

你可感受一下以下的圖像(引自《靈深一席話》第一冊,第 15 頁。我改了一些字眼)

可以把經文想象為一條公路,一條滿有意義的高速公路,我們可以自由的在上面奔跑和探索。當然,文法,文化,語源,語境,作者意圖等都是要尊重的邊界,保護我們不致亂跑。但如果我們認為經文對今天的你只可以有單一意義,為聖經設定分析和意義的界線,那你就只是一個分析數據的科學家,而不是一個開放心靈的尋道者。

所以我們釋經的目的便是要從聖經經文本身,找到一個合理的「公路的邊界」(雖然我們不能說我們完全正確),而我們可以同時使用以下兩個釋經的進路以達到相對合理而準確的詮釋。

歷史—文學釋經

上面所謂的「唯一」意義,是指聖經作者和讀者在他們的時代和文化背景中理解的意義,所以我們便要了解聖經寫作的時代的歷史和文化背景。而要理解文本的意思,也是了解當時的文學規則,也要以切合不同文體(如詩歌、敘事文、書信)的文學規則來理解文本。這些便是「歷史文化釋經」這進路的目標和關注的重點。

語言行為理論(Speech Act Theory)

由奧斯丁(Austin, J.L.)提出,再由賽爾(John Rogers Searle)發揚光大。

這是語言哲學最重要的意義理論之一。

這理論指出,言語行為的真正意義,有時和字面意義不一樣。但這並不表示意義晦暗不明,對話的人還是可以按著複雜的原則明白對方的準確意思。

言語行動理論把言語行為分拆成三個層面。

  • 措詞行為(locutionary act):字面意義,表面意義。文字的選擇。
  • 語內表現行為(Illocutionary act):真正意義,包括語氣、神態、動作等。使用文字的形式,如:問候、允諾、命令等。
  • 語後表達效果(perlocutionary act):言說者的目的和作用。使用文字的結果,如說服他人,叫人驚喜等。

Locution is what was said, illocution is what was meant, and perlocution is what happened as a result.

例如,當一個人在餐桌上說:「這裡有鹽嗎?」,即使他的語內行為(字面意思)是一個關於鹽的存在的問題,但其語外行為(真正的意思)是指「請給我一些鹽」。而語後行為(真正的目的和作用),是令某人把鹽遞給你。

在詮釋聖經上,最重要是找到語內表現行為的意思。

(以下關於賽爾和德希達的論述,是參考自笵浩沙著,左心泰譯:《神學詮釋學》(台北:校園,2007),頁289-290。)

語言行為理論強調說話者(或作者)是一個行動的主體,而且語言是一個有特定規則的行動,也是帶著目的想讓聽者(或讀者)回應的。德希達以解構主義猛烈反駁賽爾的看法:他認為語言的反覆性大過其意圖性,言語的最終意義是在作者的掌控以外:意思是當言語行動和其作者分開後,除了它原本情境裡的意義以外,言語行動可以被理解為任何意義。

但這裡德希達犯了一個極嚴重的錯誤。他說我們的邏輯、意識,以及透過感官得來的資訊,都被語言的反覆性所「污染」,這是對的,我們的溝通行為確實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準確。但他錯在太絕對化其「非實在論」的前設:即知識和意義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們沒有根基來確認作者的意圖。換句話說,德希達要我們只能在「絕對確定」和「絕對懷疑」兩者中作選擇,只能是一百分或零分,不能選中間。我們都認同所有的詮釋沒可能完美到一百分,但也不用立刻跳到零分,這實在和實際經驗不相符。我們不論是和人交談,或是只看別人寫下的文字,甚至是相隔很久的文字,我們的經驗都是能去到七八十分的了解,否則這世界早是運作不了。賽爾責備德希達不斷觸犯「非黑即白」的錯謬:「除非區辨是精確的,沒有任何灰色地帶,否則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區辨。」我們或許無法「確證」說話者的某個特定意圖,但賽爾認為,我們或許可以「透過一切方式」而知道它。我們對文本行動的認識,也許無法建立在形而上的確定性上;可是,這不代表這知識完全沒有根據。相反也,文學知識的基礎在於語言和社會實踐的複雜網絡。

終於說完一大堆很抽象的東西,我簡單總結一下語言行為理論的重要性,和為何我要提到它:

  1. 語言行為理論簡單來說是兩句話:語言和文字是有目的的!語言和文字是有規則可以去理解的(雖然是很複雜的規則)!
  2. 你不需要很懂以上的東西才能相信聖經、釋經和傳福音.。
  3. 我沒有教你如何具體用這兩個進路去解一段聖經。具體的釋經技巧,你要自己看釋經學的書,我待會推薦兩本。
  4. 因為後現代主義和解構主義的挑戰,不少人會覺得任何文本都沒有「真正」的意義,任何的詮釋都只是某人(或某群體)因為特定原因和目的而建構出來,根本不可以比較好壞.對錯。所以若我們不能重新建立一個「合理」又合符現實的語言意義理論,我們根本不可能和人討論聖經真正的意義,也不可能以合理的釋經去說服別人。而語言行為理論是現存最合理和最有影響力的語言意義理論,也是能有效對抗解構主義的理論。其實大部分人都不會想全盤接受德希達極端的觀點,因為這樣的話語和文字便全無意義,只能遊戲人間,很慘的。但德希達實在也是有其道理的,很多人苦於沒有另一個合理的理論才信住先,有了語言行為理論便會接受。
  5. 就算你不能向人解釋,你自己明白了,也可以對詮釋聖經的基礎有信心。詮釋可以不是自說自話,也可以比較誰的詮釋較準確。

書籍推薦

1.  J、史考特,D、J、丹尼爾•海斯著。世界e家翻譯小組譯。《抓準神的話——閱讀、詮釋和應用聖經的實用指南》。台北:道聲,2007。

這本書能很好的解釋怎麼做歷史—文學詮釋,而且有很具體的步驟和練習教導你怎麼做。

2.  奧斯邦著。劉良淑、李永明譯。《21世紀基督教釋經學——釋經學螺旋的原理和應用》。新北:校園,2012。

這本會講多一點釋經學理論,也會解釋多些不同的釋經學進路。不過相比上面那邊,這本不是那麼簡單易用。

 

(文章轉載自https://paulsideas.com/2017/01/31/回應後現代詮釋學的挑戰/)

如何在後現代世界中討論信仰和社會議題

在當今世代,大多數人(特別是青年)在討論不同議題時都抱有後現代的色彩。香港教會中仍有很多信徒視後現代思想為洪水猛獸,認為凡是後現代主義必然是否定真理和對抗權威的。但其實後現代中有不合聖經的思想,同時也有很多建設性的批判和提醒。我希望透過簡介幾個概念,使你能應用到一些有用的後現代思想。

一. 世界觀前設的轉變

A. 反超自然主義

自從啟蒙思想和現代主義興起後,人們大多會以「客觀」和「理性」的角度去看不同的議題。當現代主義、理性主義和科學主義等思想慢慢滲透入教會後,信徒便慢慢形成了「反超自然主義」的世界觀前設

因此,有些基督徒會認為聖經中雖然有很多神蹟(他們也相信是歷史事實),但神今天已不會這樣工作。聖經其實沒有這時代的劃分,神在昨天今天明天都仍在作工。但這些信徒因為受科學主義影響,便不再相信神會以超自然的方式介入世界(這是自然神學(Deism)的想法),信仰最多只是在心理上或是哲理上有用。這便是反超自然主義的世界觀。

若放在政治議題上看,以佔中時期為例,有些教會發起祈禱會去推動信徒為香港政治情況祈禱時,便有其他信徒批評他們「浪費時間、祈禱有什麼用、離地……」。我看著心裡便有點難過,好像有些信徒已不再相信神會以超自然方式介入世界。以行動參與佔中和為香港祈禱,不是對立的。其實每個教會和信徒都有不同的處境和對信仰的領受,為佔中祈禱的不一定是「離地」和迂腐,而以行動參與佔中的也不一定是出於對信仰的真誠。

在現今的政治氛圍中,信徒以行動參與政治通常都會贏得掌聲,而鼓勵別人為香港祈禱反而最容易被抹黑為離地。我希望大家不會忘記神是永活的神,祂今天仍掌權,樂意回應我們的呼求,以超自然的方式介入世界。我不是叫信徒都不要以行動參與政治,不是說這不屬靈。但若信徒沒有好好在禱告中理清思緒,在禱告中體會神的心腸,我們的政治行動可能只是出於血氣或是受環境氣氛而鼓動。我希望大家不會不自覺的抱著反超自然主義的立場,而是在地上行動的同時也仰望天上的神。

B. 非實在論/相對主義

在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前半部,現代主義的以為人們可以做到絕對理性和客觀,所有真理和知識都可以透過客觀和理性的分析,令所有人都達到一致和唯一的結論。(好像上面的反超自然主義,抱這觀點的人會認為這是「客觀」和「理性」的,仍相信超自然的信徒是上古未開化的愚人。)

但慢慢人們發現,不同自認理性和客觀的人,對很多真理和知識的理解其實存在很大分歧。每個人都不可避免的因著所屬群體的文化、人生經歷等不同,而帶有不同的世界觀和前設。因此不同的人看著同樣的事物,卻有不同的理解和結論。這便是後現代主義和現代主義在理解知識和真理上的差異。現代主義會著眼於事件和言語的表面意義,而後現代的人卻會分析事件和言語如何反映不同人的世界觀和意識形態。

既然每個人因為前設不同而對真理和知識有不同的看法,再加上從現代主義開始人們大都抱有無神的立場,所以後現代主義的人便認為絕對真理和絕對知識不存在。這種立場可稱為「相對主義」,即是所有知識和觀點都是相對的,不同群體可有不同看法,一個看法可以對於某個群體是對的,同時又對於另一個群體是錯的。這立場又可稱為「非實在論」,意思是世上其實沒有真正的「實體」存在(如真理)。

我認為「反超自然主義」和「非實在論」都是不合聖經的世界觀,但當今不少信徒(和未信者)都受其影響,所以我們要探尋更合乎聖經的出路。

二. 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說到實在論,這是當代很多神學和思潮爭論的根源。基督徒和未信者(或是不同信徒之間)都因這前設的不同,後面所有的想法和結論都不能調和。我認為大多數年青未信者都抱有非實在論的立場,而香港信徒中同時有三個不同的實在論前設,因而引發教會中的一些爭論。我先簡單介紹三個不同的實在論。

A. 簡單實在論 simple realism

  • 相信有真理存在(實體)。
  • 對一個知識、神學、或事件,只要經過認真的研究聖經,是可以分出絕對的對與錯。
  • 聖經中的真理是很容易找到和理解,而且找到了便是放諸四海皆準,而且在不同時代也是正確的。
  • 上一代的信徒大多抱這立場。他們吸收的神學大都是改革宗的系統神學。他們認為這些神學是經過以前的神學家理性和客觀地研究聖經而來,因此是一致和唯一正確的神學。因此,他們較難接受有悖於傳統神學教導的觀點。
  • 當他們以此傳統的神學觀去詮釋聖經和分析現今社會,而且青年人有相異的看法和觀點時,便容易引起爭論和拉扯,認為新一代的信徒放棄或扭曲了信仰。若青年信徒真誠的疑問常被看為是不理解「真信仰」和沒信心的表現,他們便會灰心的遠離教會或放棄信仰。或是奮然轉向另一個極端,擁抱非實在論的立場。

B. 非實在論 non-realism

  • 不相信有客觀和絕對真理存在,因此我認為這觀點是不合乎聖經的,而基督徒不應抱此立場。
  • 認為聖經並非神的啟示,而只是人們因文化、政治、宗教等目的而寫成(例如有觀點認為舊約是受希伯來文化限制的男性中心主義的產物)。因此,對神、人和世界的觀念和詮釋也只由你所屬的文化和群體所決定的。
  • 大都同時抱有反超自然主義的前設,不認為信仰有屬靈和超自然的意義。對聖經中神蹟和耶穌在世的事蹟,也不看為是歷史事實,只有象徵和概念上的意義。
  • 抱持非實在論前設的信徒面對現世的議題時,很容易會借用和吸收大量世俗的社會學和政治學,而且不會以聖經批判這些理論不合信仰的地方(因為聖經都只是文化和歷史相對的產物,無權威去批判別人)。因此和抱實在論前設的信徒會有難以調解的爭論。

C. 批判實在論 critical realism

仍相信客觀和絕對真理的存在,但因為人的有限,人們對真理的理解很容易受自身文化和群體的影響而帶有前設,但這不代表真理(實體)就不存在。

不論一個聖經的詮釋有多仔細、一個神學觀點有多完備,也不應認為它就是完美,或是這便是對真理的唯一理解。要常常謙卑的記住人很容易犯錯和帶有偏見,要勇於察看自己的前設,以及接受別人的疑問和批判,尋求對真理的更準確理解。

相對於「批判實在論」,抱持「簡單實在論」的人因為沒有留意到不同處境和文化的差異,很容易以為和自己觀點不同便是「錯」的,但其實只是因為前設不同而有不同理解。因此抱持「簡單實在論」的人會認為真理是簡單易懂的,所以會容易對複雜的實際處境有過簡化或二元對立的看法:例如,基督徒應不應該去佔中?基督徒認不認同佔中?

而抱持「批判實在論」的人會保持警覺,期望盡力找到一個 deep, complex, multi-dimensions, holistic understanding。例如,對於佔中,我們可考慮以下層面的問題:佔中的行動只是上街嗎?有什麼不同的行動?哪些我認同,哪些我不認同?對於現在的政治時局,我會否因為信仰而有佔中以外的其他行動?對佔中背後的政治理念和立場,有哪些不同的細節和不同的理解?我如何以聖經和信仰去批判這些不同的理念和立場?哪些應接受?哪些應拒絕?哪些應修正?

而相對於「非實在論」﹐因為「批判實在論」仍堅持真理的存在,所以對不同的理念和議題仍可討論客觀「對」或「錯」。例如,以同性戀議題為例,「同性性行為對身體和心理會否產生負面影響?」這議題是可以討論客觀的對錯的(雖然可能不易找到答案),而不是因為人人的立場和喜好不同而沒有對錯。(要留意,單單這一個問題,已可以很複雜。例如,同性性行為有很多不同種類(男男/女女,用不同的身體部位),還有次數、密度、年齡等差異。)

這三者中,我認為基督徒(甚至所有人)應抱持批判實在論的看法。因為這可避免如「簡單實在論」般容易脫離現實和過於固守傳統觀點;同時也不會如「非實在論」般抱持相對主義的觀點,拒絕相信客觀真理的存在。

你覺得呢?你認為自己過去傾向抱持哪種立場?你認基督徒應該抱有哪個立場?你會否想到自己的信仰和神學觀中,受到了所屬教會或群體的前設所影響(被影響不一定是不好的)?

三. 有關聖經的詮釋

若以批判實在論的立場來看聖經經文的詮釋,經文本身的意思是存在和確定的,但經文的應用和對我們今天的意義可以是多樣和豐富的。

你可感受一下以下的圖像(引自《靈深一席話》第一冊,第 15 頁。我改了一些字眼)

「可以把經文想象為一條公路,一條滿有意義的高速公路,我們可以自由的在上面奔跑和探索。當然,文法,文化,語源,語境,作者意圖等都是要尊重的邊界,保護我們不致亂跑。但如果我們認為經文對今天的你只可以有單一意義,為聖經設定分析和意義的界線,那你就只是一個分析數據的科學家,而不是一個開放心靈的尋道者。」

以太 28:18-20 作為例子。

經文的主題意思是存在和確定的(不同的聖經學者可能有不同見解),但這段經文在不同時間可對你不同的意義,對不同人也可有不同意義。這並不一定違反經文本身的意思。
例如:

  • 「萬民」:我要去向未得之民宣教!
  • 「go」:我今天就要行動!去傳福音!
  • 「所以,你們要去」:嗯,我不能單打獨鬥,我要和別人一起同行。
  • 「都教訓他們遵守」:我要認識整本聖經,不然我不能回應耶穌的使命。
  • 「耶穌同在」:雖然我事奉艱苦,但我很得安慰和平安。
  • 「施洗」:我還沒受洗,我要參加下一次浸禮班。
  • 「進前來」:耶穌會主動呼召人的……

雖然這些不全都是耶穌當時強調的重點,但聖靈可以自由的在經文的公路上對我們說話。

批判實在論的立場能提醒我們,不會因為一些聖經的詮釋和傳統神學不同便認為一定違反信仰(例如:耶穌在地上的行動也有政治含意),但也不會以為所有的詮釋都是可以的(例如:耶穌只是一個政治改革的領袖)。

四. 如何討論政治和社會議題

因為不同人對政治和社會議題可以有不同、甚至是對立的看法,所以這往往令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吵得面紅耳赤。而在教會中,信徒間也因為不同的政治立場是扯裂。那到底如何才能更好的去討論不同的政治和社會議題?

以批判實在論的立場來看,除非有明確的信仰根據,否則不應把某種政治觀點和基督信仰拉上必然的關係。若對某個觀點,我們仍未能充分掌握個中複雜之處,則我們不妨表明自己仍然是未決定持怎樣的看法。或是可分享你的見解,但表明這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要抱這看法。

而對於一些社會議題,很多時甚至不是關於真理和理念的討論,而是涉及實際的處境和做法(例如:應否有全民退保?),嚴格來說這其實不應用「批判實在論」來區分。因為「實在論」其實是認識論和形而上學的問題,是討論真理和本質的問題。而社會議題更多是要考量在現實世界中如何行事的問題,一個政策對不同階層和文化的人會有不同的影響,很多時沒有絕對的對錯,而是在不同處境中是否「適切」的問題。所以對於討論社會和政治議題,我認為用「客觀的多元主義」這概念會比「批判實在論」更準確。

「客觀的多元主義」的概念(這概念是由英國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提出),是為了跟「相對主義」區分才出現。相對主義認為人人的觀點不同,所以不應互相比較和批判,也不能討論誰好誰壞。而多元主義認為不同人因為文化、階級、價值觀等不同,可以對政治和社會議題抱有相異的觀點,而不同的觀點之間仍可同是合理和適切的,這便是多元共存的看法。而客觀的多元主義強調是「客觀的」,是表示不同的政治模式或政策不是完全不能討論對錯優劣,我們可按現實情況和科技知識等去作相對客觀的判斷。

例如「自由行對香港經濟是否有利?」的議題,其實也可根據研究來作相對客觀的討論。如可分析:自由行帶來的 GDP 佔香港總體 GDP 的多少百分比?自由行如何影響不同經濟產業?當中的利益最終落到誰手中?自由行如何影響香港的交通和民生?雖然這些分析未必能令我們簡單回答 Yes or No(因為可以同時存在多元的看法),但這些分析也不只是受不同人的主觀看法和喜好所影響,而是可以相對客觀的去分析。

我認為抱持「客觀的多元主義」的立場,可讓我們更有建設性和心平氣和的與不同政治立場的人討論問題。

我從葉敬德的《基督信仰與佔領中環:一個基督教倫理與教牧思考》一書中看到很多原則都和客觀的多元主義相近,我認為十分值得參考。

1. 尊重不同信徒的政治立場,道德信念、專業。

2. 引起信徒關注社會事務,積極地參與討論,是遠比誰的答案是「正確答案」重要。

3. 鼓勵信徒就不同議題,深化討論,藉此深入了解彼此的看法和感受,在同或異中,彼此支持,互相記念,強化大家的團契關係。(如果一個團契中,有熱烈參與相異政治行動的弟兄姐妹,但又可為對方的行為祝福祈禱,那相愛的見證是何等大啊!)

4. 當教會面對極具爭議的社會議題,儘管我們盡心竭力、耗盡心智,透過聖經、教會傳統、理性、與經驗等豐富素材,探求信仰的立場,但仍沒有明確和致的答案…………在這情況下,弟兄姊妹應坦誠地接受大家判斷的差異,尊重和保護大家發聲和差異的權利。同樣,在這情形下,我們也要容許各人,按著基督裡的自由,憑良心行事。

若你是牧者、執事、組長、或其他有影響力的信徒領袖,在討論政治和社會議題時應留意以下各點:

1. 要作弟兄姊妹榜樣,尊重持目異立場的弟兄姊妹。你尊重弟兄姊妹,弟兄姊妹也會尊重你

2. 若你公開表達政治立場,你要讓弟兄姊妹看見,你抱持這立場是有合理的理由。或許弟兄姊妹持相異立場,但他們會接受你展現的、具獨立思考的判斷。最壞的情況是,你常常在政治問題上表態,但沒有表達自己已嚴肅地從信仰、現況、不同層面認真的思考,那便會令弟兄姊妹認為你只是某種政治意識形態的支持者或傳聲筒。

3. 你絕不可忘記,你帶領和造就的弟兄姊妹有來自不同的政治背景。

4. 如果你能夠尊重不同的聲音,你亦可教導弟兄姊妹尊重不同的聲音。

5. 作為一個牧者,或許弟兄姊妹的看法跟你不同,你卻仍要不離不棄的與他們同行。或許有弟兄姊妹因為順服良心的呼喚而觸犯法刑法,縱管你認為他是順服了錯誤的良心,你卻仍然要與他們同行,共渡難關,卻不可輕言將弟兄姊妹革除。

6. 牧者間或許有不同的政治立場,我們可以彼此激辯,澄清大家的立場,但我們卻不要忘記,牧者間也存在著彼此牧養的關係,切忌隨意論斷與我們意見不同的牧者,亦不要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牧養的群體所面對的壓力和需要。

五. 總結

若你覺得上面的概念太複雜,也可簡單記住後現代主義對信徒有用的提醒:

  • 你的觀點很容易受制於自己的背景和經歷,不要以為你的觀點一定是對的或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 你應尊重別人不同的觀點,也應耐心的探究對方的背景和經歷如何影響他的觀點,這樣彼此才能有深入和真切的了解。
  • 現實世界是複雜和多元的,不應以為一切答案都是簡單和唯一的,要探求 deep, complex, multi-dimensions, holistic understanding

同時我們也要修正後現代主義中的相對主義和非實在論,我建議基督徒可抱有以下立場:

  • 批判實在論:有客觀真理的存在,但很多時不是簡單易懂的,要透過批判過程去迫近它。
  • 客觀的多元主義:對現實世界的議題,可以同時存在多元的觀點,但不同觀點之間仍可相對客觀的討論優劣對錯。
  • 相信屬靈和超自然的影響力:基督徒分析社會議題不應只借用世俗社會學和政治學,
  • 不可忘記信仰的能力能改變人心,禱告的能力也能改變世界。

 

(文章轉載自https://paulsideas.com/2017/01/15/如何在後現代世界中討論信仰和社會議題/)

為什麼一定是耶穌才是真神?

世上這麼多宗教,為何要信你們的?

耶穌不是絕對,信多一個也可以(多神論)

神在不同國家也有不同化身,所以我會堅持自己的信念

一些對信仰本來是有興趣的(即是相信有神),但他不確定那一個才是真的,讓他可以倚靠

我相信有神,但不知哪個是真的,所以我現在先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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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需要一個信仰?

「信仰與我有什麼關係?」

「我不感興趣,請你不要與我分享。」(這個簡單的答案便把我們打發走了。)

「基督教信仰很好,但我覺得與我沒有關係」

「我感受不了神的存在,也覺得無需要神」

「耶穌是不是神與我有何關係?」

「我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好。知足常樂,為何我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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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不可信?

「聖經是兩千年前的作品,可能很多內容都被改過,根本不可靠。」

「聖經中充滿神話故事和神跡,我們現在的人都受過教育,不會那麼迷信。那些都只是故事,不是真實記載。」

「我不信聖經,因為沒有證據說耶穌是真的,很多歷史也有人為的因素去選擇記載什麼和如何編寫。」

「世上有那麼多重要的書和經典,為甚麼我要相信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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