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師一席話》傷痛不代傳? / 何佩琦(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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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你們若願意少年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少年人!

作為一個從事心理學教育的工作者,我深深的體會到這個聖經道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章12節),是多麼的合用於解釋青少年為何會有出手打老師的暴力行為。

若問你,年青或年幼的子女打父母是合情合理,抑或父母打年青或年幼的子女是合情合理?又或,當學生看見老師在課室內吃糯米雞,隨即奪過老師的糯米雞並將之擲進垃圾桶,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舉動;抑或當老師看見學生在課室內吃糯米雞,隨即奪過學生的糯米雞並將之擲進垃圾桶內,是一個較為合情合理的舉動?(回應2004年2月15日《東方日報》新聞頭條:「老師為教訓學生衝動地奪去學生的糯米雞,引起學生情緒激動遂以暴力回敬」。)

你第一個反應,可會是當然父母和老師在權力上而言,是可以容許自己用暴力或不尊重別人的行為(亦即用「打人」或「在未經別人同意或許可下奪去別人的東西」的方法),去對待或「管教」子女和學生。這個推想的理論,聽起來是否極其荒謬?

為什麼父母打子女就是理所當然;老師就可以不尊重學生,在眾人面前奪去他的東西,丟他的面子,令他無地自容呢?為什麼轉過來卻不可?父母與子女,老師與學生,全都不是人嗎?

每一個人都需要(need)和值得(deserve)別人的尊重和愛護(respect and love)。那麼,父母和老師不是應該尊重和愛護(保護)子女或學生,令他們不致身心靈受傷受損嗎?就算是虐打或侮辱犯罪的人,也不能改變他們不去犯那「罪」的心理和動機。一個人犯罪,基於他的心理思想出現了毛病,還為著平衡受了傷的心,以為奪去別人的東西來彌補自己所失去的(deprived),是理所當然的!於是,年少的,長大後,又延續上一代的「惡」,去虐待年紀較小和權力較低的人,以為暴力(即身體或言語上的虐待physical or verbal abuse)是正確的,甚至可以一代傳一代。

你若希望下一代「服你」,你亦需要尊重和愛護他,保護他的身心靈健康。根據過往的經驗,有些青少年在家中受到父母肉體和言語上的虐待、懲罰和漠視,令他們自尊心受創,心裡積累了種種的惱怒和憤恨,就像火山般一觸即發!到頭來,上一代還是要自行承擔自己所種的惡果。

或許你也是上一代所種下來的受害者。但是,不健康的成長過程,是可以被改變的!假若你希望別人重視你,尊重你的意見、感受、喜好和選擇,你也要怎樣重視和尊重別人。可能你過去也受到不健康的成長過程所影響,塑造了你今天的價值觀和道德思想行為,但請你不要繼續盲目地去維護那些不健康的管教方法。你若注意到這點,你就可踏進一個健康的心理狀況中,尋找到積極的人生!

HK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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