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ff Reply

  • 2016-01-21 at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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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試下在這裡分享我過去傳福音時面對這問題的回應,千萬不要誤會為絕對的答案:
    1. 我們可以與福音對象澄清這個假設性問題的「有些人」真的沒有“機會聽”,還是他們有機會,但沒有”聽得入耳”或”選擇去聽”。尤其現今正處於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人們可以主動尋找福音及探索信仰的機會確實很多。
    2. 縱使有人真的沒有聽聞福音而離世,或是在福音未普及的年代,根據羅馬書2:12-16的記述,審判的主會按這些人的本性、良知及行為作最終審判。
    3. 當我們知道罪入了世界,人人本應都要一死,每一個生命能得救其實是恩典。邀請福音對象嘗試明白神拯救的心腸。
    4. 神拯救人的心腸很清楚: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5. 若果我們能夠明白及接受神不是與我們同等,而是那位創造天地,擁有最終審判權力者,問題就不再是停留在公平與否,而是我們如何得到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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