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見證

  在剛剛的暑假,接觸了一個研究生。雖然最初他與我們做一些問卷調查,他對信仰的與趣都是一般。但因著他想認識朋友的緣故,所以也能與他吃個便飯,談談信仰。
  約出來時也開宗明義先談信仰,甚麼耶佛對話、信仰與科學,大家都彼此交流。雖然他最後聽完完整四律後,表達仍不想現在相信,但仍然希望與我交個好友,因為他覺得有信仰的人都是好人來的。
  所以在福音約談最後我們也交換聯絡方法,那知道在交換聯絡方法時,我發現他用我喜愛的NBA籃球隊作封面,就跟他談起了「波經」了,之後還約了他去一些基督徒的足球隊去踢球。
  踢波以後,他接觸了更多的基督徒,在第二次約談時,他表達對基督教信仰更加有興趣,更對返團契也有興趣。不但如此,還教我如何一步一步地接觸他的研究生同學。(笑)
  希望日後他在團契中,找到他人生中,除了科學的第二個依靠,就是基督信仰。

犯罪的概念是由社會和群體的共有價值觀結合出來,不同社會文化,對於罪的定義都不同,為什麼聖經對罪的觀點是全世界都適用?

犯罪的概念是由社會和群體的共有價值觀結合出來,不同社會文化,對於罪的定義都不同,為什麼聖經對罪的觀點是全世界都適用?

假如神存在、福音是真實,祂創造人,有些人一生沒有機會聽過福音,那是很不公平的安排呢?縱然神會有審判,那些人郤沒有機會經歷『信[…]

假如神存在、福音是真實,祂創造人,有些人一生沒有機會聽過福音,那是很不公平的安排呢?
縱然神會有審判,那些人郤沒有機會經歷『信主』的階段,這也不太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