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師一席話》傷痛不代傳? / 何佩琦(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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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你們若願意少年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少年人!

作為一個從事心理學教育的工作者,我深深的體會到這個聖經道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章12節),是多麼的合用於解釋青少年為何會有出手打老師的暴力行為。

若問你,年青或年幼的子女打父母是合情合理,抑或父母打年青或年幼的子女是合情合理?又或,當學生看見老師在課室內吃糯米雞,隨即奪過老師的糯米雞並將之擲進垃圾桶,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舉動;抑或當老師看見學生在課室內吃糯米雞,隨即奪過學生的糯米雞並將之擲進垃圾桶內,是一個較為合情合理的舉動?(回應2004年2月15日《東方日報》新聞頭條:「老師為教訓學生衝動地奪去學生的糯米雞,引起學生情緒激動遂以暴力回敬」。)

你第一個反應,可會是當然父母和老師在權力上而言,是可以容許自己用暴力或不尊重別人的行為(亦即用「打人」或「在未經別人同意或許可下奪去別人的東西」的方法),去對待或「管教」子女和學生。這個推想的理論,聽起來是否極其荒謬?

為什麼父母打子女就是理所當然;老師就可以不尊重學生,在眾人面前奪去他的東西,丟他的面子,令他無地自容呢?為什麼轉過來卻不可?父母與子女,老師與學生,全都不是人嗎?

每一個人都需要(need)和值得(deserve)別人的尊重和愛護(respect and love)。那麼,父母和老師不是應該尊重和愛護(保護)子女或學生,令他們不致身心靈受傷受損嗎?就算是虐打或侮辱犯罪的人,也不能改變他們不去犯那「罪」的心理和動機。一個人犯罪,基於他的心理思想出現了毛病,還為著平衡受了傷的心,以為奪去別人的東西來彌補自己所失去的(deprived),是理所當然的!於是,年少的,長大後,又延續上一代的「惡」,去虐待年紀較小和權力較低的人,以為暴力(即身體或言語上的虐待physical or verbal abuse)是正確的,甚至可以一代傳一代。

你若希望下一代「服你」,你亦需要尊重和愛護他,保護他的身心靈健康。根據過往的經驗,有些青少年在家中受到父母肉體和言語上的虐待、懲罰和漠視,令他們自尊心受創,心裡積累了種種的惱怒和憤恨,就像火山般一觸即發!到頭來,上一代還是要自行承擔自己所種的惡果。

或許你也是上一代所種下來的受害者。但是,不健康的成長過程,是可以被改變的!假若你希望別人重視你,尊重你的意見、感受、喜好和選擇,你也要怎樣重視和尊重別人。可能你過去也受到不健康的成長過程所影響,塑造了你今天的價值觀和道德思想行為,但請你不要繼續盲目地去維護那些不健康的管教方法。你若注意到這點,你就可踏進一個健康的心理狀況中,尋找到積極的人生!

《聽師一席話》解釋:已知與未知 / 林梓鳳(香港大學心理學系哲學碩士生、期間兼領導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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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很抽象,長期吸引著人的好奇心。舉例來說:當我用無形的思維來「想」舉手時,有形的手怎麼能舉起來?「想舉手」這件事又怎麼在我腦中產生?

要回答這類問題,就要解釋人類思維。解釋的方法有幾種,以下是兩種。

有一派人相信,思維最終只是等於「機械性的條件反射」。膝蓋被敲後小腿向上踢,就是條件反射,即相連的神經細胞接連作出反應。他們認為,既然大腦也由神經細胞組成,那麼所有心靈活動應可能解釋為神經細胞的一連串反射動作。

另一些人則相信在「軟件」的層面進行研究較好。電腦處理資料可以用Access或FoxPro,那麼,人類思維用的軟件又會是怎樣的呢?在處理資料、運算、儲存記憶時,人類思維用的是什麼制式、系統、程序?學者曾從簡單的思考入手研究這個問題。比如,要計算33加38,步驟可能是:(1)加個位;(2)記著進位數;(3)加十位;(4)十位的答案加上進位數;(5)把答案傳送到嘴巴。我們不會知覺到這些程序,但它們的確存在。

這兩種方法在解釋簡單的思考方面固然有一點成績,但是要解釋人類所有心靈活動,似乎遙遙無期。

我唸完了認知科學後,也對「解釋」這回事有了一點體會。「解釋」就是在思想中用一些已知的事物去代替未知的事物。以上兩派人無非也是在這樣做。未知的事物是「心靈活動」;第一派人用「條件反射鏈」來取代,第二派人用「某一串特定的資料處理程序」來取代。條件反射和資料處理都是我們已經掌握的事物。

解釋人類思維有時很有用,例如可幫助治療和教育。然而,思維裡的一些東西好像無法用其他已知的概念去取代。比如,對自己存在的感覺是不能再用其他概念來替代的。不過,除非是好奇,否則好像沒需要解釋這種知覺。

剛巧,大學時我正為信仰迷惘。我認識一些為人熱誠的基督徒,但信徒又常提到我解釋不了的說法。難道這些人都是糊塗的?我很想看看這個信仰是否又好又真。

後來我找到一些解釋。例如「神是信實的」可替代為「神是講信用的」。又如「耶穌死,救贖我」,經過解釋後便被替代成「耶穌即是神;罪是我欠神的債,而神規定償還罪債的形式是死,故此耶穌受死就即是神自己付了我應付的債,所以我就脫離了罪。」當然,這個解釋裡的「罪」字等等還可以進一步解釋或取代。

另有一些說法,我覺得除了為好奇以外沒必要尋求替代,例如「三位一體的神」。畢竟,「解釋」是用一個人已知的概念去取代他未知的概念。用我已知的各個概念作材料,一直到能夠在思想中拆解「三位一體的神」這個概念時,或許要經過千萬次概念取代呢。

《聽師一席話》巴別塔的隨想 / 葉彩燕(香港中文大學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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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人類溝通的工具和憑藉,根據聖經〈創世記〉記載,當初天下人的口音語言都是一致的,人類卻恃著自己的才智,自高自大,計劃要建造一座宏偉的建築物名巴別塔,象徵人類的登峰造極,以此來挑戰全能的神的權柄。結果,神就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人類的言語彼此不通,並且分散在全地上。

由於不同的族群分散在不同的地域,經過長時間的演變,在時空的隔離下,形成許多不同的語言和文化,由此可見,不同語言的形成,是跟民族遷徙、複雜的文化和歷史因素有密切的關係。

言語不通的確對人與人的溝通造成障礙,但從另一角度看,跟不同語言的人溝通,認識另一個民俗的語言和文化,是一個擴闊視野增廣見聞的好機會,並且能豐富我們的思維和視角。這樣看來,從巴別塔演變出來的不同語言,反過來,可說是對人類的一種祝福。

在我們這個愈來愈趨向多語言的社會裡,提高多語言的意識和掌握十分重要。我任教的新學系語言學及現代語言系(Department of Linguistics and Modern Languages)正是因應社會對多語言人材的需求而開設的。語言的多元性(diversity)和類型是語言學研究的課題,根據最新的統計,現時世界上尚存約6700多種語言和方言。語言學家致力研究這些不同語言的語音及語法系統,不但看見語言之間的差異,也觀察到它們共同的特徵,這些語言的共性(universality)使很多語言學家和認知科學家相信,語言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instinct),因此小孩子可以毫不費力,掌握一個或多個流利的第一語言。

我和丈夫就是說不同語言,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我是香港長大的,而我的丈夫是英國人,曾在劍橋大學和南加州大學攻讀語言學,是個語言類型學家。我和丈夫一直從事語言學的研究和教學,一起寫了一系列廣東話語法書,並同時展開一項新的研究:我們的三個小孩子從小就接觸廣東話和英語,由於他們不斷浸淫在雙語的語言環境裡,很自然地就學會了兩種語言。從他們一歲多開始,我們就有系統地攝錄他們兩種語言發展的過程並進行分析。在短短兩三年內,他們由牙牙學語期,只說單字的階段,迅速掌握了兩種語言的語音及語法系統,說得一口流利的廣東話和英語,實在使我倆非常讚歎小孩子掌握語言的奇妙過程,見證了他們天賦的語言能力,如何在幾年之內得以充分發揮。

語言不但是人類溝通的工具,更是人與神溝通的憑藉,能夠用語言表達向神的敬拜和感恩,是很大的恩賜。聖經舊約〈詩篇〉裡詩人大衛有這樣的讚美:「從小孩和嬰兒的口中,得著了讚美……使仇敵和報仇的無話可說。」嬰孩與生俱來的”birth right”就是一種奇妙的語言能力,甚至嬰孩也可以用語言向神發出讚美,使神得著榮耀。

《聽師一席話》初入大觀園 / 張群顯 (香港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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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與神相遇,整個人翻轉過來。從無神到有神,從沒有基督到有基督,從碰也未碰過聖經到幫助人家看聖經,從不知禱告為何物到為人代禱。信主像跨過一個門檻,裏面別有洞天。說得輕點,像劉姥姥初進大觀園;說得重點,就是文化衝擊(culture shock)。

半輩子看書,五花八門,對最該看的一本竟一無所知。逛了許多年書店,以為香港的書店都去遍了,卻原來自己所不曾認識的,不是一間兩間書店,而是一個類別共計幾十家的基督教書室。本以為自己聽的歌,類型頗廣,豈料每星期香港有幾十萬人在唱的一整類歌曲,自己一竅不通。

自己的專長是語言學,跟語言有關的問題,自己特別感興趣。還記得第一次去基督教書室,就對當時出售的一本舊版粵語聖經大感興趣。到1997年,更趕上新編粵語聖經的出版,第一時間買來先睹為快。同一年又有紀念馬禮遜來華190周年的活動。馬禮遜可認為是第一個將聖經翻成中文的人,有關方面把他最先完工的新約聖經的首五卷書重新出版,我也自不然買來一看。正如你所料,那是文言文的。從中文的要求來說,馬禮遜的譯本肯定被後來的超越了;自此很想讀到後出轉精的文言文版本。多方訪尋,還是買不到。有弟兄借了一本給我,相比之下,較馬禮遜本優勝,但那應該還不是現有最好的文言文版本。有一句話:「非以役人,乃役於人」,成了一些教會學校的校訓。這正是馬太福音20章28節中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這段話在某一個版本的文言文聖經的說法。

初入這大觀園,我這個治語言的對基督徒的一些慣常用語很不習慣,像聖經裏的「萬軍、保守、以先、能以」和聖經外的「查經、決志」。那個時候,真有衝動要 「敦起語文工作者的款」來指派人家不是。其後,我越來越體會到自己的狹隘和無知。當我知道 「但以理」、 「以斯帖」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 Daniel 和Esther, 「拿單」就是 「彌敦道」的Nathan,恍似他鄉遇故知般滿心歡喜。 「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撒下22:28)

《聽師一席話》電腦能否取代人腦? / 方士驃(香港城市大學電腦科學系副教授)口述,姚以靈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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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在一所天主教學校就讀,有一天,學校裡的一位神父,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神,祂是宇宙的創造主。理由是:

一、耶穌基督確實在人類的歷史存在過,許多的書本都有記載;

二、這個宇宙的運作是如此有系統和相應,沒有任何嚴重的衝突。所以,宇宙裡必有一位創造主看顧著所有的事物。

三、聖經本身是一神蹟,記載了耶穌基督的事蹟,他為人類的救贖主,是神,亦是人子。在聖經的證據是無可推諉的。

在這一課後,我開始相信這位創造宇宙的主宰。

後來我到美國升學,修讀了電腦科學。我既是一位基督徒,也是一位電腦科學家,使我對「電腦能否取代人腦」這討論有了多一重的思考。從電腦科學的角度來看,這命題也就是說:「人的思維活動完全是一個『電腦化』的過程嗎?」我認為人類的思考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是人性所獨有,非電腦化的概念可完全涵蓋,我嘗試解釋如下:電腦的優勢在於它的計算過程精確而迅速,但電腦系統以規則表示法(Rule Base)為基本架構,這是一個經由法則可以推論出一個答案的演繹法則,其語法是這樣的:

  • IF(條件)THEN(結論)
  • IF(下雨)THEN(打開傘子)

電腦在處理問題時,把條件及規則逐一比對,若兩者吻合,就可以執行結論,在這個例子裡,對電腦來說,如果打開傘子,就是下雨,但現實的情況是,打開傘子不一定是下雨,也可以是因為太陽曬,但若因為曬而把傘子打開,相對於電腦來說,這便是一個有衝突的策略。在這樣的情況下,電腦便不能執行結論,也沒有解決的辦法,電腦只可說是一台符號運算的機器。所以,計算可倚靠電腦,策略性的決定終需人類作主。由此推之,推陳出新,開拓未來的絕不會是機械人,而是人類。此外,喜怒哀樂這些心靈活動,是經由一定的生物功能而產生,人類的知覺活動非電腦化的概念所能解釋,如加大柏克萊(Bill: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哲學教授John Searle所言:「只做符號的運算,不足以產生知覺。」因此,在電腦與人腦的關係上,人始終是本,電腦是處於一個幫助人類的角色。

對我來說,科學能改善人的生活,沒有信仰的科學,充其量只是發明了一個「機器人」,它或許能改變人的生活,但人最根本的思想和行為並沒有改善。所以,我主張電腦科學不斷進步,人的靈修(心靈生活)也要進步,以按照聖經的教導,作一個才智與行為也不斷進步的人,使人類的未來更趨完美。

《聽師一席話》知覺上帝存在? / 陳天祥(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榮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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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是物質,沒有軀體。那麼,我們如何能知覺神呢?

這個問題在基督教的歷史上已有不少答案:人對神有原知;被造物可顯示創造者的屬性;以色列的國情顯明了神的管教與拯救;聖經中對不同城市預言的應驗,可見神的權能;耶穌基督在世上的事蹟把神活現在人眼前;最後,信奉神的人所顯出的改變或彼此相愛,都能在人的中間把神具體化。

以上六個都是依據聖經而產生的答案,是可信的。然而,我們應可以在聖經以外找到一些支持。本人是心理學者,專門研究人如何知覺在我們四周的事物。我相信心理學的理論也支持聖經的說法。

主要的知覺理論有兩個,一個源於傳統的資訊處理,另一個源於生態心理學。這兩個理論,本來是對立的,但在知覺神這個問題上,卻是互補的。

傳統的資訊處理理論,以為經由不同感官(就如視覺的眼睛)輸入的資訊是十分貧乏的,不足以達成知覺,因為我們預先已大概知曉所見之物是什麼,輸入的視覺資訊只要與所預期的吻合,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見了。因此在看圖片的時候,如果影像不太清楚,我們必須有一個假設,才能看出圖片中的物件。這個觀點在知覺神的問題上有兩點貢獻。一、在資訊不清楚的情況下,前設的知識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人要知覺神,就必須信有神。二、人所知覺的會受知識影響,錯誤的知識就會產生錯覺,構成了不同宗教,因此個別的體驗不大可信。如果有不同的體驗、多方面的明證,真確性就大大提高了。然而,這個觀點也有很多不足之處,對於那些我們還未認識的事物,知覺就無從解釋。這些,我們就要依賴第一個觀點了。

生態心理學對知覺的解釋有兩個重點。首先,知覺不是直接由感覺而來,就如視覺不是由影像而來,而是由影像中不同的成分的關係而來。要說明這一點,我們可用人知覺物件將撞到自己作例子。當一個球拋向我們,或一輛車衝向我們的時候,我們可馬上知覺它在什麼時候會碰到自己,從而把它抓住或避開。這種知覺的本領,連兩個月大的嬰孩也有,不用學習。那麼,究竟是什麼的感覺成分及關係使我們能知覺碰撞的時間呢?原來一個物體撞向我們的時候,物體的大小及其大小的改變速度的感覺成分會傳到我們的眼中;而它們的商數就是關係(物體大小/改變速度)。如果這個商數很細,我們就知覺它馬上要碰到自己了。這種知覺,不用學習,也不需要知識。

其次,知覺一件物體(如一支棍)的特性(如長度),是可以從一些相關的資訊獲得。就如被遮著看不見的棍,只要拿著搖動,在手上所產生的壓力就可以顯明棍的長度。當我們所乘的火車移動時,即使十分平靜,窗外物件所產生的景流場(flow field),就可以顯明是向前行或往後退。因此,雖然沒有神的感覺資訊傳到我們的眼睛,只要有相關的資訊,存在於被創造的宇宙中,我們一樣可以知覺那創造宇宙的神。

以前實證主義倡導一切知識,指出一定要有感覺資訊作基礎,由感官輸入,才算得上科學。在最新的心理學知覺理論中,我們知道目標物的特性,許多時候都由別的資訊來代替顯明,就如以上的例子。重要的是所構成的關係,這關係就可以顯明有關事物的特性了。因此藉著所造之物的資訊,去知覺創造者的屬性,就如聖經〈羅馬書〉一章所說,是可能的,也是合乎科學的。